关于做好开学前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30 10:00:17  发布人:8000000798  浏览量:0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2024年秋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全院师生员工顺利开始新学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现将开学阶段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后勤服务部等单位要重点抓好学生返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有关单位要妥善做好延迟返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学工处、国际交流处、各二级学院要在开学第一次班会上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方面开展,重点抓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范举措,有效降低诈骗案件发案率;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返校后的防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创建“无诈校园”。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开展,切实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各场所直接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各单位要实施好网格化安全管理,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安全要求,在开学前对所管辖范围彻底地开展安全自查,重点对实验实训室、库房、机房等重点场所及重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贴有封条的场所和设备要及时拆除封条。同时要组织教职员工对日常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检查无死角、无漏洞。

5.后勤服务部在开学前要加强对食堂、楼宇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水电气供给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做好饮食、办公、教学等环节的安全保障。

6.学工处、国际交流处、各二级学院在开学前要加强宿舍的安全检查,消除宿舍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住宿环节的安全保障。

7.教学工作部、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在组织学生实验实训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重点检查药品耗材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可靠。

8.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项目、经营单位、后勤保障等的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9.外来单位来校开展活动,牵头单位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0.各单位应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安全要求,组织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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