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日期:2007-04-13 09:01:4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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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执勤等值班、巡逻、守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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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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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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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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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防盗、防火报警器应处于开启状态,报警器报警,必须及时查清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如有案情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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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大活动必须制订安全保卫预案,根据需要安排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定人定岗,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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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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