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期末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6 15:14:21  发布人:8000000798  浏览量:855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7号)、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常工职院保〔20221号)和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工职院保〔2022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2617日在全院范围集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安全督查。本次督查重点是落实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督查对象:各二级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平台)、药品库、危化品废弃物暂存库、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

(二)督查分组安排:

1.食堂和学生宿舍安全督查组

带队领导:欧汉生、潘玉琴

参与人员:周晓东、邓晓斌、侯雪燕、相关工作人员

协调负责人:周晓东

检查记录:后勤部、学工处

督查时间: 20226171430

2.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危化品、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安全督查组

带队领导:李雄威、周勇

参与人员:黄一波、魏建军、谢婷、管卫东、杨阿明、各二级学院等相关人员

协调负责人:黄一波

检查记录:教学部、科技处

督查时间:20226171430

请协调负责人联系督查组成员在指定地点准时集合,提前通知被督查单位。请检查记录部门做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各被督查单位要提前通知有关场所管理人员,准备好现场和台账,如无特殊情况应在现场等候督查,并做好解释说明和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督查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再次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对于在督查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完成,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制定具体明确的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完成整改前实施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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