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1-12-15 10:05:44  发布人:8000000728  浏览量:1094

一、总则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落实处置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要求,依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常工职院〔201837号,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治安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校园内发生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违规事件;

2)校园内发生的侵犯财产权利的违法违规事件;

3)校园内发生的妨害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的违法违规事件;

4)对照法律法规,应归属于治安事件范围的校园内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事件。

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学校成立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学校各二级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妥善处置和控制、及时进行报告。

2)预防为本,有效控制。要坚决把防范治安突发事件发生作为日常工作要点,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要坚持从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开展处置;要迅速、准确地理清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形,有针对性的开展救援和处置;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当事人和学校所遭受的损失及影响。

4.治安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治安突发事件如影响大、伤亡大、损失大,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尚不构成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按照事件的危害程度、激烈程度、紧迫程度、规模大小、影响大小、事件后续可能带来的危害影响等由高到低分为:一般事件(Ⅰ级)、轻微事件(Ⅱ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一般事件(Ⅰ级),在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事件,满足下列任意一点条件即构成一般事件(Ⅰ级):已经造成了人员受伤(无人员死亡);已经对个人和学校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校内影响;需要动员全校力量或者公安部门才能控制。一般事件(Ⅰ级)后续发展可能带来的危害或影响应在可控范围内,否则应升级为突发公共事件。

2)轻微事件(Ⅱ级),在校内发生的轻微治安事件,满足下列任意一点条件即构成轻微事件(Ⅱ级):已经造成了人员的轻微伤害;已经对个人和学校财产造成了微小损失;已经在校内小范围造成了影响;需要校内二级单位或者专职人员处置才能控制;如不控制继续蔓延下去会形成一般事件(Ⅰ级)。轻微事件(Ⅱ级)后续发展可能带来的危害或影响应在可控范围内,否则应升级为一般事件(Ⅰ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1.领导小组名单

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员:综合发展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障部、国有资产处、人事处、图书馆、信息中心、工会、国际教育学院、财务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2.职责

组长:应急处置的指挥、决策、协调,决定是否属于突发公共事件;

副组长:组织安全保卫力量做好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一般性治安突发事件(Ⅰ级)的处置和调查通报工作,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并及时向组长汇报,落实组长布置的其他应急工作;

成员单位: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与学校正常工作之间关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条件保障工作,协调本单位资源参与应急处置,负责本单位内轻微治安突发事件(Ⅱ级)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安抚、关爱等工作,落实组长布置的其他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治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1.治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要点

1)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校园内发生治安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校园警务室报告(86333110),必要时拨打“110”报警,现场如出现人员受伤较为严重应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保护好自身安全前提下在现场努力制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校园警务室接报后立即安排巡逻保安赶往现场,同时报告保卫处。

3)保安赶到现场后立即判断现场状况,如现场依旧存在争执、打架等情况,应首先予以制止,将双方人员分开,要求在现场等待处理。如现场冲突情况较为严重应拨打“110”报警,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指导联系医务室或拨打“120” 急救电话。如已拨打了“110”、“120”,应通知做好相关车辆进校的配合工作(包括车辆进门、道路指示、停车指挥等)。

4)保安队长、在校保卫处有关工作人员接报后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并向副组长进行汇报。后续按事件级别进行处置,如已报警则配合警方做好后续调查处理。

5)保安等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后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中要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①现场如还存在争执纠纷甚至打架斗殴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分开双方,并制止双方进一步冲动,对于不配合管理并在现场继续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威胁的人员要予以制服控制;

②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务室,如行动不便应联系后勤保障部派医护人员来现场,在不确定伤员是否可以安全移动前不得擅自移动,其他特殊情况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③要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在现场进行拍照或录音录像,为后续的调查取证做好准备;

④到达现场后,以稳定事态、调查情况为主,调查完毕前一般不在现场立即对一方进行批评或处置;

⑤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保障好自身安全。

6)保卫处工作人员或民警到达现场后,保安应立即报告情况,并服从指挥开展后续工作。

7)现场处置完毕后,保卫处要联系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所在单位要做好后续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滋生二次事件。

8)整个处置过程中事发地点周边要进行隔离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劝阻无关人员围观、拍照等行为。

2.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般程序

(二)事件级别判定

1.级别判定。保卫处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综合突发事件现场各方面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对事件级别做初步判定并报组长。如属于轻微事件(Ⅱ级),一般由二级单位先行处置,保卫处协调配合;如属于一般事件(Ⅰ级),应由保卫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妥善处置,并向组长汇报。

2.响应升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伤亡变大、损失加重、影响扩大等情形,经领导小组组长判定突发事件已成为公共事件,应对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三)善后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一旦结束,领导小组的工作重心马上从现场处置转向善后处置,具体内容包括:

1.关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工作,对于需要治疗的伤员要主动了解其就医、伤情、费用等情况;

2.尽快结束现场管控,恢复校园内正常秩序;

3.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尽快查明原因,严格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稳定校园秩序,加强正面引导,疏导师生情绪,避免形成流言和恐慌;

5.根据事件原因,举一反三,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根据事件调查结论,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处理,对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预案保障

1.正确拨打紧急电话

1)报警电话

拨打报警电话“110”,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后要讲清三要素:讲清突发事件地点的详细地址(学校名称和校内位置);讲清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身份和电话号码。

2)医疗救护

拨打急救电话“120”,与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后要讲清三要素:讲清受伤人员所在地点的详细地址(学校名称和校内位置);讲清受伤人数与受伤情况;讲清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物质应急保障

保卫处负责保障校园警务室正常接处警的工作条件;在有关岗亭配置防暴设备;给保安配备必要的巡逻设备;根据需要增配有关应急设施。

2)医疗应急保障

后勤保障部负责保障校园医务室的救援设施正常可用;负责配齐医务人员的急救药物器材;并根据需要增配有关医疗急救设施。

3.教育、培训和演练

领导小组应积极开展本预案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演练,重点围绕现场应急处置开展,使得全校师生员工能知悉、了解、熟悉该预案,使得有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工作流程、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操水平、提高应急处置的反应速度,从而实现处置在早、处置在小,真正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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